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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第一批113人)
来源:株洲消防微信公众号 日期:2024-03-16 浏览
原标题:招录公告

为加强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因工作需要,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招录信息公告如下:

此次招录由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拟计划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13人(均为男性),招录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由支队按照招录计划统一分派调剂到全市各所属队站承担驻勤任务。

一、岗位需求及待遇
岗位条件:身高160CM以上(含160CM),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战斗员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1996年1月1日后出生),消防车驾驶员年龄22周岁至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持B2、A2、A1驾驶证(已过实习期,C、B1、A3证勿扰)。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等特殊专业人才以及退伍士兵、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2年及以上专职队员工作经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具有国家等级认证的运动特长、实战工作技能、县(团)级以上比武竞赛名次的考生,可酌情放宽条件。
具体招录计划、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一)战斗员
战斗员岗位月工资收入4000元起(含五险一金),培训期发放生活补贴2400元/月(含服装费),工资逐年递增。
(二)驾驶员
驾驶员岗位月工资收入5000元起(含五险一金),培训期发放生活补贴2400元/月(含服装费),工资逐年递增。

二、优抚优待
战斗员、驾驶员试用期转正后,年度考评称职以上的,发放第13个月工资(当年12月份基础工资);每人每年享受4800元/人的职业年金,工作满三年一次性发放。另外服役时间、救援队伍工作时间视同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时间,可计入工龄工资(不计入招录后工作时间),享受更高年限工资。按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单位额外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雇主责任等商业保险。
加入工会组织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可按规定享受工会福利物资。工作时间统一提供制式服装、饮食及住宿,每年免费体检1次,按有关规定享受表彰奖励、疗养、出行、游览、子女入学等优抚优待。工作表现优秀的可推荐参加在岗学历教育、B2及以上驾驶培训、与消防救援工作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取证之后由所在单位报销学费(分36个月返还至个人工资卡)。
优先推荐参加国家消防员招录,符合任职条件且表现优秀的,可提拔为骨干或单编站管理指挥人员,并享受相应薪酬待遇。执行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每月享受8天休息时间,按规定享受婚假、(陪)产假、丧假、年休假等假期。因重要工作任务等特殊情况无法休假或补休的按100元/天补发加班费;参加重大战斗执勤任务的按实际标准计发现场救援补贴。

三、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即日起——2024年3月22日
(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报名方式:关注“株洲消防”微信公众号,下载相关报名表格资料,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或现场报名,报名地址附后。
报名咨询电话:0733-28492893
报名咨询QQ群:654156335
报名地址:详见附件5
各县、市区消防救援站
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407办公室(株洲市芦淞区枫溪街道枫溪大道519号)。

四、资格审查清单
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录报名登记表(附件6)
身份证原件
毕业证原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材料;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报告(或电子版);
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
国家综合性消防员需提供退出证明;
在职或退出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需提供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等佐证材料;
驾驶员岗位的除需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驾驶证原件;
准备以上资料后,前往报名地点予以现场核查。报名和核查同步进行,未按时报名且未参加核查的视为自愿放弃。在招录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件以及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资格。

五、招录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参加招录考核。

六、体能技能测试
测试时间初步定为3月25日(视天气条件及时调整),地点设在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院内。测试前报考人员需签订附件4《健康承诺书》,才能参加考试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原地摸高,具体标准详见附件2。
驾驶技能测试项目为:入库、定点停车、坡道起步、侧方位停车、连续障碍等科目。

七、心理测试
体能测试期间参加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不参与体格检查。

八、面试
体能技能测试和心理测试合格的招录对象进入面试范围。面试以提问交流的形式进行,考察思想、形象、表达、经历等情况。总分100分,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

九、体格检查
体能技能心理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支队组织在株洲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附件3《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
体检费采取自愿原则,由个人先行垫付约450元,由考生交给医院,试用期满后,由所在单位报销,复查费用不在报销范围之内。
凡不参加体检以及在未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检的报考人员,则视为自动放弃,在体检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有意隐瞒疾病、伤病的报考人员,取消体检资格,已入职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政治复核
由支队政治部门组织实施,参照国家消防员招录相应标准。

十一、培训入职
岗位入职培训前,签订《个人诚信承诺书》、《培训协议书》;首次聘期3年(培训和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培训期间非家庭重大变故不予请假,试用期间正常轮休。

十二、其他事项
符合以下情形的予以淘汰:
个人申请退出的;不服从管理、违反管理规定且经劝导后拒不改正的;培训期、试用期满考核达不到要求的;凡是发现患有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不适合高强度训练疾病的;其他不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录不收取报考人员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存在“绿色通道”“内部指标”“打招呼”“提篮子”等特殊情况。请所有考生注意,谨防上当受骗。
举报电话:0733-28492893。
特别提示:本公告由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上半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计划表.xls
附件2: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上半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doc
附件3: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docx
附件4:健康承诺书.docx
附件5: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地址.doc
附件6:株洲市消防支队公开招录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