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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镇2024上半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
来源:幸福渌口镇 日期:2024-06-02 浏览
原标题:株洲市渌口区渌口镇2024年上半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岗位实际需要,现将2024年渌口镇上半年新增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渌口镇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已进行失业登记并经就业困难认定的下列人员:
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员;
5.失地农民;
6.军队退役人员;
7.市州级以上劳动模范;
8.烈士家属;
9.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10.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录范围之内:
1.有个体营业执照的;
2.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或者40、50社保补贴,补贴期满的;
3.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4.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话报名预约、渌口镇人民政府决定面试的方式进行。有意应聘的人员可自行与渌口镇人民政府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在约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人社局备案。区人社局按规定履行资格审验、公示、审核等工作程序后,完善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时间组织上岗。
参加面试前,应聘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前完成就业困难认定。

三、招聘计划
共2名,具体见附件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面试)时间:2024年5月28日—6月3日。
2.面试地点:渌口区渌口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五、工作待遇
与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缴纳社会保险、发放工资待遇。

六、要求
严格按照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组织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好人员上岗资格初步筛查,严禁设立年龄、性别等歧视性条件,确保公益性岗位真正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七、其它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一式三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二)监督举报方式
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本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731-27629575
举报电话:0731-27688099 

附件:株洲市渌口区渌口镇2024年上半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